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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效率与秩序政府

1999-04-2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钟国兴 我有话说

记者:您讲“秩序政府”,是否意味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仅仅是承担秩序职责?

韩: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是”或“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应该主要表现在承担秩序职责方面,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就可以全部放弃对资源配置活动的参与。即使像美国那样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联邦和州政府也仍然掌握着一些被认为是重要的国有企业和政府产业。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表现在资源配置方面,即通过在所有经济部门大量举办国有企业,由政府机构支配人财物、产供销,直接从事资源配置活动。

记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要怎样转换?而您所说的进行“秩序调控”的政府如果仅仅是行政机构,恐怕难以单独当此重任吧?

韩: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要让政府从大量承担资源配置职能的角色中解脱出来,逐步地向承担秩序职责方面进行转变。由于过渡经济时期的复杂性,政府还需要选择一些重要经济部门继续行使资源配置的职能,但这种资源配置职能的行使,应该同过去的政府资源配置行为有完全不同的思路和方法,不是为了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控制,而是为了提供一种更为完善的市场竞争条件。

记者:我们现在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的秩序有什么特点,政府要维护的又是什么呢?

韩:任何一种经济体制或者社会生产方式,为了保持有效运作,都需要有一定的秩序保证。计划经济是一种由政府计划机构及其行政机关对资源配置进行决策和执行的体制,它所要求的秩序,必须能够保证计划指令的权威性、计划执行过程的统一性,以及对违反计划指令行为进行处理的严肃性等等。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通过充分竞争达到资源合理配置,因此,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就是竞争秩序,以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公正,包括竞争机会(或叫市场进入)、竞争过程的公平与公正,以及保证竞争主体的种种合法权益等等。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建立竞争秩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常常在垄断行为和黑社会猖獗等破坏竞争秩序的活动面前束手无策。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综合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应该在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和政府进行秩序调控方面做得更好。

记者:秩序应该是比较稳定的,不能有很大的弹性,又应该如何理解秩序调控呢?

韩:我认为秩序调控有两个基本内容。第一、市场竞争是需要有秩序的,但是建立、健全合理的竞争秩序不可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就需要政府不断通过行政的、司法的手段来维护和修复市场竞争秩序。第二、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传统的计划经济秩序正在逐步地为市场竞争秩序所替代。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起到积极的作用———不断弱化计划秩序和积极引入竞争秩序。例如我国一些邮电通讯部门曾经是传统的政府垄断领域,导致长期以来官商作风严重、费用昂贵、服务质量低,产业技术水平提高较慢,群众意见不少。对此,现在决策部门采取了有限竞争的办法,让另一些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打破独家垄断,这已经在降低用户装机费用、改变服务作风、增加经营品种、增强产业开发能力等方面初步显示了效能。这种新的政府调控思路坚持下去,一定能取得巨大成效。

记者:您十分强调政府在执行秩序职责方面的作用,相反,对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评价不高,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资源配置行为是否毫无可取之处呢?

韩: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通过行政和司法的各种手段执行秩序职责。如果把市场经济比作一场足球赛,政府的角色只能是维持竞赛秩序的裁判员,而不是下场角逐的运动员。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经验教训,就是政、企职能不分。政府埋头大干企业应该做的事,企业又被迫承担了许多本来属于政府的职能,结果谁都没干好。

又一种认同率很高的观点认为,由于市场外部性的原因,在社会公共部门和基础设施领域举办政府产业更为合理。东西方国家的许多经验材料都表明,这至少是值得怀疑的。首先是政府在这些部门、领域的高度垄断常常导致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同时又有民营企业在这些部门、领域可以干得更好的大量案例。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政府部门还是以有序地退出资源配置活动为宜。至于怎样稳妥、有序地退出,则属于技术操作方面的问题了。

记者:众所周知,政府进行资源配置调控是要付出大量费用的,包括有形费用和无形费用,那么秩序调控是否就是免费午餐呢?

韩:实际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资源配置调控和秩序调控都是需要付出费用的。问题在于,谁的成本付费较少,谁的调控效率较高,需要进行比较分析。例如政府举办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是属于资源配置调控的范畴。如果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规模过大,所分布的社会经济部门过于复杂,其调控成本和调控效率的变化,就会出现前者递增而后者递减的情况。我们可以政府“审计监督”的情况为例。1998年国家审计署对七个省区的162户重点国有亏损企业和23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记假账和掩盖账外资产的问题相当突出,不实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达8%,负债不实占债权债务总数的20%,虚假利润57亿元。政府应选择何种调控方式,是显而易见的。

记者:从资源配置调控为主到秩序调控为主,需要哪些条件?要有怎样一个转变过程?

韩:这里首先有一个观念问题。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经济的办法,主要是直接干预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由此形成的思维习惯,一直影响着今天的改革。例如讲抓大放小和规模经营,有的地方政府就不顾客观条件一定要拼凑几个自己能管住的大企业;说到招商引资,就必定成立有政府机关主管的开发区;说到发展证券市场,就纷纷由政府出资、筹资组建证券公司;讲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就大量成立各级政府主管的国投公司等等。看起来政府是在积极参与市场化改革,但基本思路仍然是直接干预微观领域资源配置的那套东西。

政府从资源配置调控为主变为秩序调控为主,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除了需要树立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念之外,还需要政府管理层具备更高层次的管理水平,努力掌握一系列新的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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